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278,965.91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49,009.57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179,255.9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553,981.3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64,850.21元,占99.37 %;其他收入614,405.7元,占0.6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8,274,562.21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066,402.15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其中:基本支出92,274,389.50元,占93.89%;项目支出6,000,172.71元,占6.11 %。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7,564,850.21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21,304.47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7.564.85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47,513.15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运行开支。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64,850.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183.75元,占0.65%,公共安全支出87,668,552.94元,占8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5,257.28元,占5.60%,卫生健康支出3,793,856.24元,占3.89%。
- 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3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564,850.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9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128,075.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4,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0,477.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2,6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4,27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7%,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此外社保缴费政策变更,相应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8,308.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17,880.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离休干部医疗费增加,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5,97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2,218,880.8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23,062.6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2,203,968.3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0,014,912.4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转移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禁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78,631.43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6,368.57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车辆成交采购价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78,631.4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71.79元,与预算相比增加61,871.79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逐渐恢复正常,运行维护成本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678,759.6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21,240.36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车辆经过政府采购三方比价,最终成交采购价低。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7辆,购置公务用车3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000.00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无公务接待安排。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0,014,912.47元,比2020年减少6,261,273.49元,降低23.8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月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0,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0,3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0,3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已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4,667,225.6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