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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标准:三次产业划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14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点击: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等供应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具体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 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 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水利业,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技术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 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